朝廷立项拨款—商会投标承接—朝廷征发徭役—商会开始动工。
先拿银子后动工的模式对于商会而言是一种保障,而徭役的征发也省去了商会很大一部分人力支出。
这么乍一看商会很有赚头,但问题是拨款这個银子是远远不够,一般情况只占总工程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,甚至有的贫穷的州府衙门只给五分之一。
不过即便如此,依旧有着很多的商会对此趋之若鹜。
因为为了弥补商会的损失,朝廷的会给予其在当地新城的政治区划之内一定的特权,有些是矿场灵田开发权,有些是长达数十乃至上百年的赋税减免。
简而言之,就是将一次性付清的工程款置换成了一些在本地政治特权。
大炎境内,除了那些有着宗门或者朝堂背景的大型商会,其余中小型商会起落兴衰的迭代速度是极快的。
他们大多都是无根浮萍,近乎没有任何抗风险的能力。
一次天灾,一次人祸便能将他们数年乃至十数年积蓄耗空。
而就算一直一帆风顺,一直靠着行商建产扩大规模,没有政治背景的他们一旦越过了某种界限面对的便是被摘桃子。
而朝廷的这个政策便给予了这些新兴商会一个成为世家的机会,让他们能够拥有一定的政治背景。